1.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)第四十五条:“医疗器械注册证遗失的,注册人应当立即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。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,原发证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。”
2.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)第五十四条:“医疗器械注册证遗失的,注册人应当立即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。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,原发证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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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、公司公告、通知、启事
1、各类 公司 个人证件遗失登报 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 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、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 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遗失声明 挂失公告........
2、各类 公司开业公告 注销公告 减资公告 变更公告 合并公告 招标公告 拆迁公告 迁坟公告 公司免责公告 解除公告 启事 通知公告等公告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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